一些地方出现的教育招考中,冒名顶替事件引起全社会关注。“陈春秀、苟晶莹先后被冒名或被顶替上大学”的事件引爆舆论。

目前,苟晶事件的调查结果已经出来,处理了15名有关人员,陈春秀被顶替上大学的调查结果,尚未揭晓。
2020年10月13日,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刑法修正案(十一)草案二审稿对此作出规定:盗用、冒用他人身份,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、公务员录用资格、就业安置待遇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。组织、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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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来源:大咖集荟 作者:大咖集荟 责任编辑:姚卫斌